关于组建陕西省龙舟代表队的通知

2021-03-06

为了弘扬中国传统历史文化,传承龙舟运动的集体主义精神,面向全省招募龙舟爱好者参加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龙舟比赛项目,为陕西争光添彩。经过集训选拔后组建陕西省龙舟代表队,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合作及报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
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
2.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。

3.运动员须年满25周岁1996年5月1日前出生

4.水上项目专业运动员(包括退役运动员)不得参加。

5.拳击、摔跤、柔道等力量型运动员优先考虑。

6.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、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(落户、就职1年以上)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。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(满1年)为依据,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、收入及纳税证明、社保证明等为依据。

7.要求具有着轻便服装在静水中游泳200米以上的能力有一定的水中自救能力

8.男子组:身高160195 cm,体重6085公斤;

女子组:身高155180cm,体重5075公斤。

二、意志品质要求
1.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身心素质;

2.荣誉感强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;
3.吃苦耐劳,具有顽强拼搏精神;
4.热爱运动,具有良好锻炼习惯。

三、招募人数

(一)男子组16含领队、教练

(二)女子组16含领队、教练

四、时间及联系方式

期:202136516

联系人:蒋老师   15891706132

     伊老师   18392000063

箱:long@xingtvs.com   


附件 《陕西龙舟个人报名表》 《陕西龙舟单位报名表》         


陕西省民俗体育协会龙舟专项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3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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